警察上班突发心脏病,共医疗了8万多,算不算工伤

父亲是警察,今年61,去年在上班时候突发心脏病,经过抢救捡回一条命,但是医疗费8万多,医保只报销了4万多,剩下的能否找单位报销啊?而且本来8月份就应该退休的,单位一直未通知,坚持上班至10月份发病。以前无心脏病史。
还补充问一下,该到退休时间,但是单位一直未通知退休,直到发病后才急忙办理退休,这种能否找单位呢?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但是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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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2
如果和工作无关,不能按照工伤索赔,只能按照医疗保险相应报销。
第2个回答  2010-03-12
很同情你父亲!
可是不能算工伤。你父亲是病不是伤。
按医疗保险的待遇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3-12
按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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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9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条例中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你父亲在上班时突发心脏病,目前脑力劳动引发的疾病还没有被列为职业病。因此,应该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着医疗来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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