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跟上家单位发生严重的劳动纠纷(原单位因合伙人撤资而单方辞退我们数位员工且不提前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在我们辞职人员被单位要求先写辞职报告再拿经济补偿金后,唯独对我拒绝发劳动经济补偿金,被我付诸法律途径解决),上这家单位以我是经济补偿金发起人为由到处在北地区同行业和跟单位有关的人员(包括单位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散播我的信息,严重影响我在本地的求职和就业。例如:去同行业求职,被有的面试官立即拒绝录用(没开口谈此事,只报姓名和上家单位名称),有的面试官就询问此事经过,等我说明具体原因及这是自己被逼迫无奈之举并对面试官说了自己也有不理性之处求谅解后也被拒绝录用(虽然不是当场答复,而是经过数天等待答复;既然在求职中出现那么不便,我就索性不跟面试官提及在上家单位工作经历再去找工作(包括新开的同行业单位),几乎都是成功的,但是好景不长,最终也被原单位通过不同方式察觉到我在某单位上班,就利用关系网来游说,像要求某单位以技能水平达不到单位要求而大幅度减薪或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需调到其他(我不适合)的岗位等等来叫我主动辞职。现在有许多朋友及同事都说我“由于你本人维权意识太强,,以至于本来都可以进去的厂(包括曾经你先前拒绝的同行业单位,甚至曾经做过的大单位)都无法录取你,即使进去了也得不到什么(单位对你另眼相看),这些都是对你有戒心,同时也包括原来很胜任你的单位主管同事等等,以后改下吧!!“
请问达人,对求职就业不便,是不是维权意识太浓,不理性造成的?对以后求职过程中,我是否向面试官提及在上单位工作经历,甚至有劳动纠纷之事特别是在同行业单位求职?
对目前单位已发生工资被“人为”故意“大幅度降低,(单位已知我与上家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之事),而且单位对我的态度行为已经因劳动纠纷之事变得冷漠,我该怎么办?是留,还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