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双方有一方先动手但被打伤负什么责任

我是在单位上班时间去处理工作,我们是个商场,由于刮风广告牌砸到了路边的一辆小汽车,我们出去查看是否砸到了行人,但车主以为我们要把广告牌移开销毁证据进行阻挡,跟车主解释他根本不听(车主一群人刚从饭店出来,有很大酒气,)车主两次上前抓住我胳膊,不让我离开,最后下意识的将他推开,车主倒地,起身后任然拽住我说我打他了,这时他儿子带领一帮人将我拳打脚踢在地,我也反抗了,但是他们人多分工明确,又拽胳膊的,又搂腰的,给我打得鼻青脸肿,已经报案了,对了还有一名同事在拉架事也被他们打了,我就想问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上班时间,而且还是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请问和单位有关系吗,单位不用负责吗?

  打架斗殴致人伤害,轻微伤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轻伤以上则会追究刑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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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110会让你去验伤“鼻青脸肿”轻微伤,他们多人殴打你1人如果他们没有什么伤的话,你是没有责任的~而你是轻微伤会调解赔偿的···单位的事和你无关··追问

当时110来了但是没管,我们直接上医院了,后来就是管片儿的派出所办理这事,派出所说,起因在我先动手了,而且车主也住医院了,和我们用一样的药,要我们赔偿他的药费,法律上合理吗

追答

验伤了么???不构成轻伤是不用陪医药费的·· 要去警方指定的医院去验伤··

追问

没验伤,但是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是脑外伤,感觉车主就是想讹人,还要让我陪误工费,这费那费的,我应该赔吗,其实他也没伤到哪啊,

追答

没用······要在派出所指定的医院验伤才算· 其他的地方法院都不认···
还有他是不是喝酒了?!当时他是酒后,你可以说是他喝多了自己弄的伤··打酒蒙子白打··

追问

如果打官司有可能赢吗,毕竟我先动手了(下意识,不是故意)单位就一点责任都不负吗,我也没经历过这事,百度知道也是头一回用,哎,上火

追答

只要咬住他喝酒了,还有他们人很多··当时你很害怕下意识保护自己等等原因,应该就没问题。单位负的只是牌匾砸车的责任,毕竟单位没有让你去打人· 具体的还应该去法院找职业律师把问题说清楚才能判断··我在这里也不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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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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