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折旧费用问题

甲公司与2001年开始经营,2001年间,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费用。
2001年11月,甲公司的总经理建议财务人员采用一种比直线法更好的方法。下表是他列示的原值248,000元,估计可用5年,估计残值8,000元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表。
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表
使用年限 折旧率 折旧费用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 1/15 16,000 16,000 232,000
2 2/15 32,000 48,000 200,000
3 3/15 48,000 96,000 152,000
4 4/15 64,000 160,000 88,000
5 5/15 80,000 240,000 8,000
经理认为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
1. 他认为折旧是资金的收回,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修理费增加,而折旧增加正好增加资金的收回。
2. 后期折旧费用增加,税收减少。
请回答:
(1)经理的观点对不对?
(2)这种方法在我国允许吗?为什么?
(3)计提折旧费用的企业是否需要将相当于折旧金额的资金放置于企业,以便将来固定资产报废时,企业可有资金购买新的固定资产?为什么?
(4)如果这种方法允许使用,它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产生哪些影响?

你有这样的能动脑筋的总经理,对你的工作能力是很有帮助的。谈谈我的看法如下:
1.比直线法更好的方法?我看不对。
2.因为直线法是科学合理的,不由你自己定,这个先不去说。他的方法是先少提,后多提,总的折旧不变,要明白,折旧是资金的收回,这个说法有道理,但不完全是这样,在折旧的同时,费用也在增加,如果先少提,等于少增加了费用,(这样做,税务局倒是没有意见)造成当期利润的增加,要多交企业所得税,(这样,税务局也没有意见)流动资金必然就减少了,对企业很不利。在后期,多提折旧,而且修理费也多些了,企业利润少了,对发展也不利。
3.累计折旧,不是说把钱放在企业,可以去支配它、使用它,而是一种准备制度,它是在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和会计上的固定资产原值相抵消。
4.假如这个方法允许使用,将产生不怎么好的影响,具体的影响还比较复杂,我们希望的是尽量加快折旧。
个人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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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08
1.你经理提出的折旧办法叫“年限总和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不过你经理搞反了,应按5/15;4/15;3/15;2/15;1/15的顺序计提。开始提的多,后面提的少。它是根据会计稳健性原则,考虑到由于技术更新会使固定资产加快贬值,为减小财务风险而加快固定资产的回收。我个人认为比直线法科学。
2.从会计角度讲,完全可以用这种办法。但是,税法上是不允许的,以前采用这种办法折旧是要到税务局报批的。现在的规定好象是要到税务局备案。你最好问问你们的税务局。如果税务局不允许而你仍采用这种办法,那么计算所得税的时候要作纳税调整,非常麻烦的。
3.累计折旧,不是说把钱放在企业,可以去支配它、使用它,而是一种准备制度,它是在固定资产报废的时候,和会计上的固定资产原值相抵消。
4.会使前期利润减少,后期利润增加。对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减少,现金流量表应该没有影响吧
第2个回答  2006-11-08
2楼说得有道理,但你经理的意思恐怕不是要加速折旧,而是要先少提折旧,后多提折旧。那么我认为:
1、你经理使用的折旧方法在会计上行不通,固定资产折旧只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能自行随意处理。
2、你经理的观点,第一条没有道理,折旧只是生产成本的计算方法,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的支出,所以计提折旧与资金使用无关,难道你们计提折旧后,银行存款增加了吗?。第二条有一定的道理,计提折旧多了,费用多了,利润减少,所得税减少。但你们不能采取这种折旧方法,如果那样,企业不是可以随意调节利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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