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部门的规则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委员会、审计办公室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调整行政关系范围内各自部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形式有命令、指示、规章等。如国家科委制定的《科技保密条例》、劳动部颁布的《技工学校招生条例》等,都是部门规章。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除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外,溯及既往。两个法律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适用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