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家属可以不通过律师了解案情吗?到哪里了解?谢谢

如题所述

    可以不用通过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请放心,但是需要一定程序。 《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因此,近亲属需要向办案机关也就是检察院的公诉科承办检察官申请会见,检察官同意后,还要向公安局申请,然后才能会见或通信。

    再有,如果嫌疑人委托近亲属作为辩护人,那么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后,则作为辩护人的近亲属可以不经过批准,直接去看守所会见。(但是,需要犯罪嫌疑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综上,具体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去看守所。但是需要事先向检察院和公安局申请,获得批准。但是律师就不需要这些复杂手续。此外,家属不能复制案件材料,律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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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04
可以,律师到检查院找办案人了解案情,得到办案人允许,可以去看守所接见当事人
第2个回答  2017-02-04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是可以到检察院查阅、复制全部案卷及证据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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