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吗

如题所述

不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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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7

质量互变规律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既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事物的联系同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密不可分。联系总是通过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而相互作用必然使事物原有状态或性质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即相互作用引起运动。

扩展资料:

在唯物辩证法中,运动、变化、发展属于同一层次的范畴,都揭示了事物变动不居的性质,强调运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都表达了辩证法关于永恒发展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因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包含的,有时还可以相互代用、连用。

但在分别使用时,运动、变化、发展三个范畴又各有侧重,存在着一个比一个更为深刻的递进关系:运动说明了事物的本质是变动不居的,不会永远静止于一点上;

变化进一步说明事物的这种变动不居不仅有量的增减,而且有质的飞跃;

发展则更进一步说明事物的运动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不断更新过程,是以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为根本特征的前进性、上升性运动。

只有全面、准确地理解运动、变化、发展三范畴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才能正确把握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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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23
矛盾论才是辩证法的核心,质量论,否定之否定都是矛盾论的不同角度的阐述。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23
不是。对立统一规律才是。
第4个回答  2020-12-29
是的,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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