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里面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不是取消了?

如题所述

  1.如果数额不大,或者难以预计受益期间的、或者摊提依据不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相关成本费用。
  在支付款项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这样处理简单,又对当期的利润影响不大,并可防止随意摊提以调节利润。
  2.如果数额较大,并且可以预计受益期间、有充足摊提证据的费用,仍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在科目应用上有下列三种做法。
  (1)不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通过预付和应付款项的相关科目。支付待摊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等,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等。预提款项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相关应付款项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2)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编制报表时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借方余额列入预付款项,预提费用账户贷方余额列入相关的应付款项中,并在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3)若摊销期超过一年,需设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支付费用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相关资产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该科目。并在会计报表“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中单独列示。
  例如,2006年12月20日,光华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00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用240
000元,其中生产工人180
000元,车间管理人员30
000元,管理部门30
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2006年12月20日预付时,
  借: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240
000
  贷:银行存款240
000
  2007年每月末摊销,分月将其分配到相关成本费用中。
  摊销,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0
000
  贷:待摊费用或预付账款
20
000
  分配,
  借:生产成本15
000
  制造费用
2
500
  管理费用
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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