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

请问一下,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收入是属于提供劳务收入还是建造合同收入呢?
对“建造合同”的解释是: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我觉得跟建安企业有点不稳合,请问应该填什么呢?

不一定。因为建筑安装公司的业务性质不同。分为建筑业务、安装业务、建筑安装一体业务。
1、如果是建造建筑物业务的的话是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是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你必须是建造成为一项或者数项资产。
2、如果是安装业务是提供劳务收入。
按照准则规定,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收入,主要涉及安装费、宣传媒介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收费、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特许权费、长期收费等特殊劳务交易。
里面说了,主要涉及安装费。
3、如果是建筑安装一体业务,那就是建造合同收入。
一般情况下,您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应该是建造合同收入。因为大多数建筑安装公司不是单纯承接建筑业务或者单纯安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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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9
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单纯的提供提供劳务

建造合同才是包工包料,当然是建造合同了
第2个回答  2010-03-18
建造合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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