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能否享受带薪法定节假日

如题所述

案例情况: 洋洋是某商场的销售人员,遵守的是综合工时制度。按照公司的工作安排,洋洋在今年的国庆节当天应该上班。但是洋洋想和朋友出去玩,于是向商场请假,国庆节当天没去上班。月底发工资的时候,洋洋发现自己的工资里少了一天的钱。于是洋洋认为,是因为自己国庆节当天请假,所以公司扣了自己的钱。由于法律规定,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劳动者是享受带薪假期的。所以洋洋认为公司不应该扣自己的钱。 法律焦点: 洋洋的问题,突出反映的是:综合工时下,劳动者是否也应该享受带薪假期呢?如果拒绝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公司能不能扣钱?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法》确实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该按照三倍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综合工时制度下,节假日加班的,也按照三倍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但是,在综合工时制下劳动者正常排班就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并且劳动者未上班,公司是否能扣除劳动者当天的工资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综合工时是以一定周期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的,一般是一个月不能超过167小时。只要一个月内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达到了167小时,则就应拿到全额工资。 因此,洋洋的案例关键不在于国庆节当天是否上班,而是一个月内的工作时间是否达到了167小时。没有达到,公司则有权扣除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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