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前几天有媒体说强奸属于公诉案件,我不确定,也不明白。
帮忙解释一下吧,谢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主要有:(一)案件来源不同;(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自诉案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三)举证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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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8
强奸是公诉案件。涉嫌强奸犯罪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公诉案件,是与自诉案件相对应的,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定罪科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是主要的。
  公诉案件一般要经过如下过程: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对认为构成犯罪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认为构成犯罪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及控方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双方的辩论,核实证据,查清事实,然后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是否有罪及罪名和量刑进行裁判。
  在以上过程中,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视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下列权利:
  申请回避权: 即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与案件有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他们回避。
  辩护权: 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为自已辩护的权利。
  最后陈述权: 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询问权:经过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上诉权: 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申诉权:被告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3.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干涉婚姻自由等属于自诉案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0-21
典型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有范围的~~~~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换句话说,强奸案件不管被害人告不告,公安都要侦查,检察院都要提起公诉,法院都得判决!!
第4个回答  2006-10-21
当然是公诉案,国家依法公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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