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申报时间

如题所述

北京社保申报时间如下:
1、企业应在每月的10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银行批量扣款的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同样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5日;社保(医保)经办窗口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1日至25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的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在每月的8日和18日组织合作银行批量扣款;每月的10-17日和19-25日的工作日,可通过指定银行进行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
社保的缴纳规定:
1、缴费周期:通常社保缴费按月进行,每个月有固定的缴费时间;
2、缴费截止日期:各地规定的社保缴费截止日期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为每月的15日前后;
3、补缴规定:如果错过正常缴费时间,需要按照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补缴;
4、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个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参考;
5、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北京地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申报及缴纳时间安排为:企业每月10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保费,银行批量扣款设定在每月10日,企业补缴及社保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扣款日为每月8日和18日,个人查询缴费时间为每月10日至17日和19日至2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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