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如题所述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如下:
1. 合同成立是订立的完结,显示形式的确立。
2. 合同生效是具备法律约束力,显示法律效力。
3. 合同成立属于订立阶段,不涉及义务和责任。
4. 合同生效处于履行阶段,涉及履行义务及违约责任。
5. 合同成立体现自由原则,依据当事人意思表示。
6. 合同生效体现国家干预原则,需符合法律规定。
7. 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但成立后是否生效需进一步判断。
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成立: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表示意愿,合同即告成立;
2、合同生效:通常是指合同成立后,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如当事人签字盖章、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登记手续等,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成立的合同不一定立即生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或履行特定程序;
4、有些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即生效,而有些合同则可能因为附带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要求,需要在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或者完成某些程序后才能生效;
5、合同的生效具有追溯力,即从合同成立之时起就具有约束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
6、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要影响,成立意味着合同关系确立,而生效则意味着合同关系可以依法得到保障和执行。
综上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主要区别在于: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的完成和形式的确立,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生效则意味着合同具备了法律约束力,进入履行阶段,涉及到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并受到国家法律的规范,成立是生效的必要前提,但并不等同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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