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公章该由谁保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2-26
法律视角: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应由专门的村助理会计(文书)保管。为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和公安部关于印章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村委会公章使用管理的规定如下:
一、公章的发放
村委会公章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公章必须得到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发放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发放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补发手续。使用已废止的公章将被视为私刻公章的行为。
二、公章的使用
1、加盖公章前,一般应先由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对于证明村民基本情况的文件,如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保管公章的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处理。
2、在涉及贷款、承包、担保、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时,需使用村委会公章,这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保管公章的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绝盖章。
3、不允许非保管公章的人员擅自携带公章外出,也不允许保管公章的人员的家属随意使用公章,严禁使用空白纸张盖章。
三、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专门的村助理会计(文书)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此谋取私利,不得滥用公章。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将按照规定被撤换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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