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4-08
您好:
这个属于完全无理的要求,只有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他才有权利向你要求不许参加同类工种。
《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一方不参与同行业竞争、不在同行业任职,单位应当承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实际上是针对限制员工竞争、影响员工劳动就业能力的一种补偿)。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只约定劳动者一方单独义务的条款,是“权利义务不对等”此条款无效。
建议办法:
由于没有签署3方协议档案应该会在人才或是自己手里,如果新的公司对离职证明特别要求的话,可以向其解释说,由于和原来公司没有签署正式合同,出于劳动关系问题,原公司拒绝补签合同再出具离职证明,档案也一直由自己保管,公司看重的会是员工的能力,只要有档案手续就不存在问题,他们会理解的!
祝你和你的朋友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04-08
你朋友是不是从事技术开发之类的行业的?企业是怕内部研发外泄么?
不过既然当初没签合同,那直接走人也不要紧的吧,还是新单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么?
一般试用期最少2各月,最多的话看合同期限,签两年合同也就最多4个月试用期,已工作7各月还没签合同,这个单位本身的做法就违法了。
建议还是咨询下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第3个回答 2010-04-08
如果在进入该公司时,没有签订合同,而且,也没有在对方的规章制度阅读文件上签署过。那么,对方要求你一年之内不许从事同一行业的工作行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当然,如果你掌握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且该公司公示过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你不能违法地将该商业秘密用于第三方。
如果,不具有 上述行为,你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劳动所协调处理。由于公司没有给你签任何合同、协议,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加倍支付工资,同时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这样你就有了比离职书更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了。
第4个回答 2010-04-08
可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解决,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如果对劳动者有禁业要求,应支付相关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