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的明细科目可以这样设置吗

因为涉及押金的公司不止一家,所以设置了押金为二级科目:其他应收款——押金——XX公司,现在和XX公司有了其他的往来,再增加一个科目 其他应收款——XX公司——YY款 可以吗

你这样设置:押金是二级科目没问题,那个XX公司设置成“核算科目”
后边那个情况可以这样做:其他应收款--往来款也好、暂付应收也好,二级科目写交易性质,保证同类二级科目是一个逻辑概念,然后挂那个XX公司为“核算科目”
也就是说,你那个押金和XX公司不是属于同一个逻辑性质,一个是交易性质,一个是交易主体,这样会感觉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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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6
这样设置也不能说是错误,但显得过于繁琐了。按照正常程序来讲,只需设置”其他应收款~~某某公司”即可。
当收取对方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某公司
发生其他往来业务时,同样的记入这个帐户。没有哪个单位在往来科目中,将押金作为二级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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