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要件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这些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
成立要件是指构成民事法律行为所必要的要件,亦称构成要件,包括一般与具体两种。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为构成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需要普遍具备的条件。
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区别:
1、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
2、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同时合同法第26条、第32条、第33条分别规定了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对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和当事人签订确认书等承诺生效的具体方式,而无论何种方式,其核心都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
扩展资料:
法律行为的设立和效力存在以下差异:
其一是它们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依次划分。只有已确立的法律行为才能生效。因此,从理论上讲,即使在法律行为的设立与生效同时发生的情况下,法律行为的设立与生效也具有时间顺序。在附条件、期限等特殊法律行为中,其设立与生效的时间差是明显的。
二是价值取向不同。法律行为成立的问题是私法的主题的意图表达是否符合意图表达的元素,和它的本质是一个事实判断,而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一种效能评估建立了法律行为的法律和价值判断。
它是法律根据维护社会总体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作出的一种价值判断。已经确立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的,该法律行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或效力有待确定。但是,由于不同国家对法律行为效力的价值判断内容不同,法律行为的效力、待决效力和无效的内容也不同。
即使内容相同的法律行为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如果德国民法和我国法律以欺诈手段诱使对方向有限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因未成年人采取欺诈手段而被宣告无效。但与我国台湾地区、法国、日本民法规定不同。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有限行为能力人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并不因合同主体一方是有限行为能力人而无效。这与这些国家或地区对未成年人保护程度的价值取向不同。
第三,它在私法自治中具有不同的功能。法律行为的确立是对私法自治基本含义表达内容的补充,还是对私法自治含义表达内容的完整提供。如果缺乏法律行为的要素,那么就没有办法纠正法律行为的内容。不完全意义无效或有效性可疑的结果。
在实践中,会出现大量无效的法律行为。从私法自治的功能来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由法律来补充的,从而使私法自治的秩序得以顺利进行。
第四,从合同的角度解释,法律行为的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因为这是事实,这一事实没有一方可以纠正,法院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满足正常交易当事人的需要,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前提条件是可以纠正的。
然而,由于法律行为的有效性是一个评估的有效性的党派的表达将由国家法律,法院不能正确根据其职权,而且当事人只能使的表达是否撤销和批准范围内现有的法律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生效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