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后果法是基于少年儿童的理智尚处于所谓“睡眠”状态的观点,卢梭反对对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进行说理教育,也反对对他们施以严酷的纪律和惩罚,而是主张让儿童通过体验其过失的不良后果去认识错误,吸取教训,学会服从“自然法则”,自行改正。
这样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只是由其过失所招来的自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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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后果法注意事项:
1、自然后果法是安全的放养,而不是不计后果的放养。最好在孩子青春期之前运用,尤其在学龄前使用是最安全的时期。这段时期孩子面对的大多是生活琐事,没什么危险。
2、家长要做的,不是拿各种条件和后果“胁迫”孩子,阻止孩子做某些事情。而是“告知”孩子这么做可能有哪些后果,然后由孩子自己做出选择。自然后果法的使用态度很重要,一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才会发挥足够大的效力。
3、自然后果法重视的是后果的发生给孩子带来的内心感受,如果父母本着不让后果发生的想法,那就失去了自然后果法对孩子的珍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