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处罚金太多,交不起怎么办

刑事案件处罚金太多,交不起怎么办

罚金是处罚犯罪人员的一种刑罚方式。那如果交不起,法律有怎么样的规定呢?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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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4
  在刑事诉讼的实践中,人民法院判处罚金要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的经济情况确定罚金数额 .如果犯罪分子拒不缴纳罚金的,可强制缴纳,查封冻结其收入和帐户。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6

第3个回答  2016-07-14
持有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劳动仲裁的仲裁书可以去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如果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只能先中止执行,将来某天,发现被告人有财产了,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直至他死亡为止。
如果执行对象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案子会中止。该对象不会坐牢,亲属也没有义务代为支付。终止和中止都必须有民诉法规定的法定事由,中止没有期限,除非该对象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死亡而又无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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