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后调查发现该举报与事实不符,算不算诬告陷害?

如题所述

1、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诬告陷害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指所有的第三人,具有任何身份属性的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2、根据上述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两个关键词“捏造”、“虚假告发”,是构成诬告、陷害的要件。

1)、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

2)、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控告和检举,可以看出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广泛的民主权利。公民通过举报的形式,实现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严格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举报有功的人员。举报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举报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举报义务。

4、举报不需要证据。举报人大多数是普通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不可能掌握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确切证据。所以最多提供线索,由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当然啦,有证据提供会有利于相关部门查清事实。往往举报人会由于事物的表象,融入自己主观思想上的判断,认为他人有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举报,或许会造成冤枉好人,但是最终的结果不是举报造成,而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被举报人被冤枉。

5、举报会不会对他人造成“诽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呢?《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由此看出,界定是否构成诽谤罪的条件必须存在着捏造事实,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此外,诽谤罪与一般诽谤行为有着明显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手段卑鄙,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导致严重后果的(如:精神失常、自杀等)等等。否则,只是一般诽谤行为。

简言之,公民举报本来只是提供线索而已,事实到底如何有赖于有关部门查证,不能要求公民保证举报的都必须是事实真相。如果强求其所检举的情况一定属实,或者说仅因举报人所反映情况与事实有出入便对其科以刑罚,面对如此风险,以后谁还敢举报?如果举报的门槛太高,人们只能望而兴叹而不敢轻举妄动,这将极不利于社会正义的伸张,宪法赋予公民的检举权利岂不形同虚设?

总之,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了保障公民充分地行使这一民主权利,公民在行使检举权时应该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只要举报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打击报复,没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告发,那么就是合法的。当然啦,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客观冷静,不能仅凭事物表象和主观判断,人云亦云,捕风捉影,只见树木不见林,就冲动进行举报,而导致举报现象泛滥,可能会冤枉好人的。所以三思和谨慎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举报权利,不能让权利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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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4
其实并不算诬告陷害,因为实名举报肯定是发现或许有弊端的,因为实名举报都是希望能够维护社会治安,
第2个回答  2021-03-24
不算,因为这个人的目的是好的,并不是恶意的,属于失误,所以不应该被惩罚。
第3个回答  2021-03-24
如果不严重的话,就不算诬告陷害,如果事情比较严重,当事人反应被冤枉了,这就算陷害了,所以现在如果想举报,一定要有实质的证据才行。
第4个回答  2021-03-24
算,应该去正确知道此事件内容中发生的事情,再去举报,如果实名举报有误,将应该承受相关的法律责任,为自己做出的事情付出严重的后果和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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