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公司以辞工理由不好,把员工辞工书撕掉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无论员工以何种理由辞职,公司只有批准与否的选择,而无以“辞工理由不好,把员工辞工书撕掉了”的权利。
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能把辞工书撕掉,就能矢口否认收到过辞呈,显然对员工维权不利。
为免生无谓纠纷,建议用特快专递形式,将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公司,妥善保留回执,以作为证据使用。
同时需要在确认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即可。
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如果公司仍继续设置障碍,就形成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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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员工辞职,而且已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单位撕毁辞职书的,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按期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21-04-30
员工辞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自由择业权利,单位无权拒绝。只要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议你重新交一份,无需要太多理由,然后当场录像,或者录音也行,证明你向公司提出了离职既可以。。
第3个回答  2021-04-29
这种情况员工不用担心,员工提出辞职的关键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提出过辞职,至于辞职书是否被公司毁掉,是公司自己的问题。而且在公司无证据证明你们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形式上仍然负有各种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4个回答  2021-04-29
那这就说明领导不想让你辞职,想让你继续在这里工作。就是你的理由不能完全让领导辞退你所以就会有这样的原因谢谢。领导也是挽留你的一种方式,让你继续在这工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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