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自己工地上不小心摔伤,我应该负什么责

如题所述

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摔伤应当由聘请工人的包工头或者施工单位负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工人在自己工地上不小心摔伤,应该负赔偿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受害人需为雇员。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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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8

由于无法对建筑工地工人摔伤的行为进行定性,所以无法对问题作出详细回答。 相关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摔伤应当由聘请工人的包工头或者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聘请工人的包工头以及聘请施工队的施工...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造成职工受伤的第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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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3-28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他是在工作时受的伤的话。认定为工伤工地就是有责任的。基本的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是必须要赔偿的。工地干活建议工人备一些鱼啥泡的务工保,安全保障要做好,按天买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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