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买的电动车,他付的钱在我名下,我骑走了,他报警说我盗窃,这个算吗

之前和我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买了一辆电动车,她付的钱,分手的时候她说不要了,给我,我骑走了,她报警说我盗窃电动车,这个算盗窃吗

因为电动车是登记在你的名下的,不管是谁付的钱,法律上来说,都算是你的财产,所以不算盗窃。但是,这个问题也可以算作财产纠纷,警察应该会调解一下,比如你把钱还给她,或者你把车过户给她,或者其中一方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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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5
答:之前您和前女一起的时候,买了一辆电动车,她付的钱,分手的时候她说不要了,给您,您骑走了,她报警说您盗窃电动车,这个事实应该算盗窃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5
不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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