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社保等关系如何转到苏州

如题所述

您好。
1、异地转移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希望可以帮到您,七海人力资源为您服务,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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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14
您好,社保关系转移有3个简单步骤:
1.先在苏州交上社保,大概3个月左右时间到帐后再去南京缴纳社保的社保局打印养老跟医疗的转移凭证,转移凭证打印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社保卡。
2.再将打印好的转移凭证带到现在苏州交社保的社保局办理接收就可以的;
注意有的地方的社保卡费用也可以转移,所以到南京社保局打印凭证的时候可以问下社保局工作人员的。
谢谢采纳,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追问。
第2个回答  2017-07-14
办理程序:
(1)转入单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居民身份证及人员增加有关表式,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参保审核手续。市社保中心审核符合转入及参保条件的,开具“转移接收函”。

(2)持“转移接收函”到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由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将应转基金划入苏州社保中心开户银行账号。

(3)用人单位或你本人持南京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有关表式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市社保中心根据转移材料提供数据及基金到账情况,为你健全个人资料、续建个人账户。从转入之月起,按苏州市办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友情提示:
⑴为了确保职工跨统筹区域流动转移后的各项社保待遇准确享受,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转移材料上,养老保险必须包括职工1992年以来历年缴费基数和月数、个人账户中1996-1997年个人缴费部分和1998年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等,医疗保险必须包括首次参加医保时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等,如数据不全的,由职工本人联系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完整准确数据后再予办理转入接续手续。

⑵由于我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年初预划、年末清算的办法,职工在转出地建立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额转移到账后,将于下一结算年度初(每年4月1日)医保个人账户更新时结转使用。

⑶对跨统筹区域流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除符合转入地政府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经县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人员,以及户籍在转入地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仍在原参保地或转至户籍所在地参保。
第3个回答  2017-07-14
您好。
1、异地转移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希望可以帮到您,七海人力资源为您服务,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
第4个回答  2021-02-26
(一)转入
所需资料: 1、《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参保证明。 可以转入险种:养老、医疗。
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或《〈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回执》,凭该函或回执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把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和《异地转入养老金通知单》递交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二)转出
1、资料:户口本身份证; 2、流程:员工本人携带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打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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