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投诉进口药品

本人是一名乳腺癌患者,2003年进行手术治疗后,不幸在2009年4月的例行体检中又发现出现了肝转移和骨转移,同年6月在南宁市民族医院进行放射治疗,并一直进行口服由上海罗氏有限公司生产的希罗达(卡培他滨片),此后经多次CT检查,病情一直很稳定,肝脏的肿瘤始终没有发展。后来我从2010年3月开始,就在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口服希罗达化疗,三个月后进行B超检查时,竟然发现肝脏又出现了新的病灶,并且还出现了胆管结石,为此我非常焦虑,但仍然一直坚持在该院住院进行口服希罗达化疗。本人于2010年7月在该院住院期间,又从该院药房领取了希罗达,发现该药品有异常,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药品的外包装与以前相比不同,主要是药品铝膜充气不足,塑料基片上的切痕不能正常折断,膜上字迹的精细程度也不如以前。
2. 服用这些药品时,没有出现视力模糊、皮肤不适、大便较稀等以前服用时曾经出现过的副作用。
3. 服用这些药品后,病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奇怪的是:本地药监局接到本人药品鉴定的申请,一个月后给我的答复居然是“经有关部门认定,此药没有任何问题”。如此多的疑点,怎么可能没有任何问题呢。对于这种进口药品我还有什么办法辨别它的真伪、查明事情的真相呢。有正义感的人,请帮帮我把!

我国使用的进口药品,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国外进口的成品药品;另一种的从国外进口的原料药,由国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分包装的。区别的办法是,看药品的外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如标示“分包装企业名称:×××”,就是进口的原料药,由国内企业分包装的药品。
你所说的情况,“药品的外包装与以前相比不同,主要是药品铝膜充气不足,塑料基片上的切痕不能正常折断,膜上字迹的精细程度也不如以前”的确值得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
对于药品质量的监管是由所在地的药监局负责的(药监局是属地管辖),你到药监局投诉是对的。但是,我现在有个疑问:药监部门给你的答复“经有关部门认定,此药没有任何问题”。是通过什么方式给你的答复呢?确定药品质量,有两种方法,一是由药品检验所对药品进行检验,同时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检验报告书》就是明确该药品的真伪;另一是由受理投诉的药监局发协查公文,与药品生产企业核查药品的真伪。药监局给你的答复只能是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否则这个答复是不确切的!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也祝你早日恢复健康!如有其他疑问,我再帮你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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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4
你可以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打12315投诉,这两个部门一投一个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4
这个卡培他滨片应该不是进口的,就是在上海罗氏生产的,
你可以查一下上海罗氏质量部/法务部的电话,把你的问题反映一下,
如果你有以前的包装,把上面的文字、包装区别详细列出。
药监局给的答案有以下可能:
甲,该药为真品,只是你以前所服为进品产品,国产的由于工艺问题,疗效不怎么样;
乙,该药监局稽查处工作人员水平有限,工作未尽心,致未辨明真伪;
丙,核查人员联系供应商后,供应商坦白地以糖弹俘虏了药监稽查者,真相遂成谜。

楼上的回答,报告书的出具,对送检检品是有数量上的要求的,而且这种小品种药品南宁能不能检还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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