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明确标注楼板厚度为11公分,可现场测量下来实际厚度为7.5公分,我

我在上海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明确标注楼板厚度为11公分,可现场测量下来实际厚度为7.5公分,我起诉开发商违约,为什么法院判决我败诉,这是什么原因。

判决书应该有写明原因的。打输官司,一般是事实认识有偏差、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设定不合。

你讲的楼板厚度问题,属于主体结构。以下分析基于我的经验和对司法实践的理解。通常情况,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是制式合同,发展商填写/选择的内容都对发展商有利。对于房屋主体结构问题,预售合同第十八条约定,如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也意味着,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房屋,购房者可以拒绝交房,并且可以解除合同。难处在于鉴定。司法鉴定是否能确定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若是,是否出具加固方案或判断商品房属于危房。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判决的一般原则,是按照质量问题或整改工程对于购房者生活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开发商的赔偿责任。如果你不服判决,请尽快找专业律师上诉,别错过了上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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