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EB-5修正案,投资者投资金额从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放宽为“允许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新政出台后,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不用亲自去美国创办企业,不用坐移民监,投资额亦减少了一半,可谓优势尽显。
不过新政中提及的““允许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就投资移民所需要创造的就业机会来做一个简单介绍吧。
1.外国投资者共出资150万美元和他美国亲戚合建一个大型幼儿园。外国投资者先出120万来买地,美国亲戚接着出70万用来建幼儿园所需的房屋和设施,建成后,中国投资者再出30万来办幼儿园。 物业位置非常适合于做幼儿园,整个物业也只用于幼儿园经营。
问:买地的120万美元可以算作EB5投资吗?
答: 可以。 因为买地和建筑后是为后面经营幼儿园服务的,这整个过程属于同一个商业项目和同一个商业计划。 幼儿园做的是社区生意,合适的位置和长期固定的场所对幼儿园的成功至关重要,所以,买地建楼长期经营幼儿园是符合商业逻辑的和划算的。 移民局通常认可这种EB5投资。
但是,如果买的是住宅,或者购买的物业和开展生意之间没有很强的关联和必要性,那么投资在地产上的钱就不一定算EB5投资。
2.十个外国投资者各投100万美元用来建造和经营一个全新的酒店。 一部分投资款用来买地,买到地后,用地抵押向银行贷款(construction loan),用贷款来建酒店,后面再用部分投资款来经营酒店。
问:这个酒店项目适合办投资移民吗?
答: 可以。 但由于十个外国投资者都要办理移民,所以创造的就业机会应该是至少100个全职美国雇员。而且,每个投资者都要证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 如果某个投资者资金来源有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其它的人。 这种大型资金组合项目,最好是通过设立区域中心来吸纳投资者,这样投资者之间才能在资金来源和就业人数分配方面避免交叉感染。
3.两个美国人和一个外国投资者合资花9百万美元购买一个正在营运中的酒店,每人出资三分之一。 该酒店目前有10个雇员。 他们计划光收购资产,原来的雇员由原雇主遣散。 酒店更换品牌名字,翻新后重新开业。 重新招15个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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