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省事怎么查生育津贴

粤省事怎么查生育津贴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页
2.左上角选择职能部门--广州市--市医保局
3.页面跳转到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输入需要办理的业务关键词--“生育保险”搜索(目前津贴在生育医疗费用模块中申请)
4.点击“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一般情形与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申报医疗费用,同步申请津贴)”
5.点击“立即办理”
6.选择办理情形---选择“ 一般情形与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申报医疗费用,同步申请生育津贴”
7.材料--准备好津贴所需资料
8.资料填写完成后按“保存并下一步”
9.填写申办人具体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可备注办理生育津贴情形:如已办生育备案,只申请生育津贴或未办理生育备案,只申请生育津贴等
10.按要求上传资料图片后按下一步(资料附件需为JPG或PDF格式)
(参保人上传的申请表中,应承诺符合计生政策)
11.选择就近的经办机构后点击“确认提交”(这里是以防万一需要递交资料,一般情况下不需前往)
12.申请已提交
温馨提示:
1.如办理成功约1-2天内会收到政务网短信通知(如下图)
如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如资料内容填写未完整或资料上传有误等等)也会约1-2天内收到政务网短信通知后再重新按照要求申请即可。
2.未有政务网或粤省事账户可直接在政务网上注册登录(法人或个人均可)如是单位经办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办理其单位员工事宜。
办理生育津贴业务,如果经办人需要办理回执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凭短信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任一医保分中心打印.
注意事项:对于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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