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婚后房产证加上名字流程: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元贴花费、25元制图费。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一、房产证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的区别
  1、房产证婚后加名: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2、房产证婚前加名: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二、房产证加名的情况及步骤、费用: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 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 元工本费、25 元地籍图费、5 元贴花费,如顺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 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 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续费外, 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 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 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 元交易费。
    2、不满 5 年,5.5%的营业税加 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 到交易日未止),满 5 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 5 的印花税。
    4、4 本合同,每本约 5 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 100 万的房税值就是 50 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视房子的情况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关系和非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加配偶名字
    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
    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或父母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3、加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另外再费用上也要交纳得更多。
第2个回答  2015-10-10
即使加了名字如果有证据也不属於共同财产,我认为不管是谁,如果是婚前财产提出婚前财产加名字都是有目的的。当然也有可能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是贷款购房需要婚後夫妻一起承担还款例外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0-26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

第4个回答  2021-11-15
我发现到现在还有人有一个错误的观点,认为只要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加了对方的名字也没有用。
在这里跟大家明确一下,加了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恋爱期间加了名字,后来没有结婚,分手了,对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像这种大额财产的赠与,通常是以结婚作为目的,如果结婚不成是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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