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幼儿园的用地面积规定在试行的定额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建筑占地:主体园舍以三层楼房计算,厨房、晨检、接待和传达室等则按平房考虑。建筑密度应保持在30%以下,以保证足够的空间。
室外活动场地:分为分班活动区和共用活动区。分班活动区每生需2平方米,而共用活动区包括大型器械、嬉水池、砂坑以及30米长的直跑道,同样每生2平方米。
绿化用地:每生的绿化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鼓励幼儿园结合活动场地种植草坪,以最大化绿化覆盖率。
道路用地:包括园内干道、庭园小径以及杂物存放区域等,确保交通便利和空间的合理利用。
根据幼儿园的规模,不同班级的用地定额有所差异:
6班幼儿园:规模为2700平方米,每生用地面积定额为15.9平方米。
9班幼儿园:规模扩大至3780平方米,每生定额为14.1平方米。
12班幼儿园:规模达到4860平方米,每生定额降为13平方米。
这些定额旨在为城市幼儿园提供适宜的环境,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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