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9-13
夏商周至战国末期,是任人唯亲的,以贵族与天子或国王的亲疏关系来决定官员的任免。一般只适用于贵族之间。平民百姓是没有当官的权利的。
秦行郡县制,选官采用商鞅的法家制度,以军功选取,自此开始,平民百姓理论上有了被选拔为官员的途征了。
汉行举孝廉和征僻制。除了任用功臣子弟和皇亲国戚外,主要也是选用地方上一些名门望族和名声较大的士人。不过这一选举法主观性太大,故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士族把持政治的苗头。
三国时开始选用“九品中正制”让各剌史评价当地名士送于朝廷任官,结果因主观性太大不可操作,沦为了士族把持政治的状况,其选用官吏的唯一标准是士族出身,以致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至隋时开始,隋文帝首开科举,中国自此开始,选用官吏名义上就从平民中选取,此种方式直至明清一直相沿,改变不太。唯一有点区别的是,元时因蒙古鞑子属未开化,岐视汉人,故选官基本都是蒙古贵族,偶有色目人。地方小吏则多用汉人充任,南人不得任官。不过也偶有个把个汉奸任高官的,但均无实权。
清相仿,满鞑子一样岐视汉人,不过吸取了蒙元的教训,满清选官实行科举制,名义上满汉无甚分别,不过实权大多在满官手中,汉官只有文官有些实权,武官基本均为满人把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