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关于扣工资方面不受理吗?

劳动监察大队在乱扣工资方面不管的吗?如果不管,该去哪里?

你好,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劳动监察机构应该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所以,劳动监察机构有义务受理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问题。

如果劳动监察机构不受理,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你嫌麻烦,对于克扣工资的问题,你也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肯定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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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公司给劳动监察大队的执行人员红包了,而导致这样的结果.我该去哪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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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主管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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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4
你好

劳动监察大队就是管这个的,不管存在失职行,为可以去投诉他们!劳动争议劳动部门不管,你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采纳!追问

假如是公司给劳动监察大队的执行人员红包了,而导致这样的结果.我该去哪投诉?

追答

向其上级,不过这个你要有证据才行,不然没人理你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用人单位扣工资的问题,属于劳动监察的职责和受理范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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