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城的措施

如题所述

1、加强环保宣传,如在适当的位置张贴一些制作精美的宣传语。

2、增加一些便民设备。如在适当的位置放置垃圾桶等。

3、增加一些惩罚措施。先是去游客来到长城参观,先提前告诉他们如果在长城乱扔垃圾或者乱涂乱画等会有什么的惩罚措施,然后增强工作人员巡逻,对反者进行处罚。

4、加强卫生管理,让一些民警去巡视,如果有人乱在城墙上画,乱扔垃圾罚款。

长城是世界上其它国家人民了解中国历史、中国文化、中华民族的一个最好的切入点。万里长城这一凝结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智慧与力量的宏伟建筑;

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的宝贵遗产。长城所具备的历史文化和人文价值已被世界所承认,长城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扩展资料:

长城是中国古代的军事防御工程,是一道高大、坚固而连绵不断的长垣,用以限隔敌骑的行动。长城不是一道单纯孤立的城墙,而是以城墙为主体,同大量的城、障、亭、标相结合的防御体系。

长城修筑的历史可上溯到西周时期,发生在首都镐京(今陕西西安)的著名的典故“烽火戏诸侯”就源于此。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争霸,互相防守,长城修筑进入第一个高潮,但此时修筑的长度都比较短。

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后,秦始皇连接和修缮战国长城,始有万里长城之称。明朝是最后一个大修长城的朝代,今天人们所看到的长城多是此时修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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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13
  国家首次明确宣布,将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条例》规定,长城上禁止从事取土、取砖�石 或者种植作物、刻划、涂污等七种活动。至此,长期遭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双重损毁的万里长城终于有了“护身符”。昨日,本报记者就《长城保护条例》实施一事采访了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刘兆和。

  ★保卫长城之举措

  既要保护文物,又要发展经济

  “散落在内蒙古的野长城大部分仍然保留着残迹故垒且地处偏僻,长城是特殊的文物,它面临的问题很多,不像一些文物能够收藏起来,也不像其他的古建筑一样可以封起来,仅靠政府的管理是不够的,我们虽然已经立法保护长城,今后还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刘兆和局长表示。

  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建设步伐加快,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活人还管不过来,哪顾得上管死人”,让文物保护为经济建设让路。经济发展的速度也不等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长城承载着太多的历史信息和太多的精神沉淀,它是传承民族文化的血脉,这条血脉绝不能因经济建设而中断,我们绝不能以损毁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为代价来求得经济发展,也绝不能以牺牲后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GDP的增长,既要保护我们的遗产又要支持经济建设;既要不破坏文物,又要企业尽量减少损失,才是我们共同应做的事情,有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我们的遗产才会更加有保障。

  义务保护和经济资助

  刘兆和局长表示,最近一段时间自治区文物局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动员长城沿线的广大群众,充分发挥文物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把自治区的长城保护好。《条例》规定:文物主管部门负责长城整体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长城所在地的长城保护工作。近日自治区文物局将开展宣传攻势,让《条例》深入到最基层,让每个公民都树立起保护长城的意识。

  ★保卫长城之困难

  保护遇“三难”

  相对保护其它文物来说,古长城保护存在三大难处。

  首先,古长城不同于其它的文物,只是一处古建筑或一个遗址,它的分布面积很广,同时,部分长城建在山上,由于各地文物部门普遍存在着经费少、人手少的问题,实际保护起来非常难。其次,在过去,由于对长城保护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长城沿线群众保护意识淡漠,从而使部分古长城人为破坏严重,且不可修葺,这些已被破坏的长城无法再现风采。第三,自然破坏,来自于沙漠化和长城区域的生态问题,是长城保护的另一大威胁。

  ★保卫长城之建议

  有效保护措施

  据介绍,目前长城区域主要为干旱荒漠区,许多古长城风化非常严重。

  目前保护长城的有效措施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保护长城的意识;其次,古长城有很大的开发价值,可以适当发展旅游,开发与保护兼顾;同时,在长城区域建设绿化带,改变长城区域恶劣的生态环境,从而更有效地保护古长城。

  ★对话专家

  记者:全区目前是否还有尚未发现的长城遗址?

  刘局长:是的,通过几次的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们正在发现尚未知晓的古代长城遗址,前不久在阿拉善境内就又发现了一段保存较为完好的汉代长城。从2007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将对自治区境内的所有文物进行一次大摸底,届时,可能会发现更多的至今无人知晓的古长城。

  记者:长城屡遭破坏,原来说是执法力度不够,那么《条例》颁布以后,文物部门在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上如何加强?

  刘局长:破坏长城的行为屡有发生。其根源有多方面的原因,长城损毁最严重发生在“文革”时期,大量古迹和遗址被人为毁坏,政府在其中扮演了组织者和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对老百姓是一种误导,它所造成的后果是百姓对长城遗址表现出漠然的心态。近几年发生的清水河庐梁山段长城脚下村民滥采矿石造成长城毁坏、丰镇市隆盛庄明代长城被一修路施工队人为毁损、包头九原区一段战国时代赵长城被毁损等事件,文物部门都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甚至移交司法部门。这表明自治区文物局对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的信心。我们准备在原有的人员配置上增加力量和装备,建立快捷、畅通的信息通道,罚款不是目的,我们要尽量使损毁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目前,涉及长城保护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及其它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有些地方不能涵盖长城的特殊性,但其对长城保护工作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城保护条例(草案)》,这对长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长城的保护要依据《长城保护条例》,使长城保护有法可依。

《长城保护条例》总结了近年来长城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针对长城的特点和长城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充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明确长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责任;

三、发挥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积极性,明确长城利用单位的责任,设立长城保护员制度;

四、对长城的利用行为加以规范,明确将长城段落辟为参观旅游区的应当坚持的原则和具备的条件。

除此之外,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长城的保护:

一、大力加强长城保护宣传工作。要利用广播、报纸、图片、幻灯、电影、电视等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宣传保护长城的意义,宣传国家保护文物的政策法令,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保护长城的重视。要动员长城沿线全社会都来保护长城、爱护长城。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长城沿线广大群众成为长城的保护者。

二、其次,搞好长城保护工作要加强长城实地调查。只有真正对本省本市境内长城有了较详细的了解,在制定保护管理措施上才能有的放矢,对破坏严重地段才能找到根源,对症下药,使长城保护的法规法令落到实处.。

三、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规划

实践证明,制定保护规划是对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将从保护长城本体及其环境的完整性、真实性出发,在对长城进行全面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就规划的原则、性质、目标,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相关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以及展示开放、管理等方面做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原则性规定。

《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主题是长城保护,涉及土地使用、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和旅游设施的控制管理等。因此,规划的编制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文物部门具体组织,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落实规划和各项管理措施,依法保护长城的基本条件。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基础上,针对不同地段的具体情况,以长城本体、相关遗存和周边环境不受破坏、损害为标准划定。同时,在游人集中区域、交通要道、省市县界等长城重要地段和其它必要位置树立保护标志,提示人们自觉保护长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1-27
旅游时不能乱丢垃圾不能在墙壁上刻画乱涂乱画。不能乱丢垃圾不能乱吐痰吐口水不能搬石砖、墙砖等等。
第4个回答  2014-09-13
禁止乱扔垃圾,乱写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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