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级别排序

如题所述

1. 总理:国家政府最高领导人,负责国家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2. 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是国家政府的重要领导人。
3. 部级正职:指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单位的正职领导人,如部长、局长、行长等。
4. 部级副职:指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单位的副职领导人,如副部长、副局长、副行长等。
5. 厅级正职: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厅局或直属机构的正职领导人,如厅长、司长、主任等。
6. 厅级副职: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厅局或直属机构的副职领导人,如副厅长、副司长、副主任等。
7. 处级正职:指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属区或县、计划单列市所属区或县的处级单位正职领导人,如处长、局长、科长等。
8. 处级副职:指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所属区或县、计划单列市所属区或县的处级单位副职领导人,如副处长、副局长、副科长等。
9. 科级正职:指县级市、县、旗、自治县、市辖区、旗区的科级单位正职领导人,如科长、所长、站长等。
10. 科级副职:指县级市、县、旗、自治县、市辖区、旗区的科级单位副职领导人,如副科长、副所长、副站长等。
11. 科员:县级市、县、旗、自治县、市辖区、旗区所属科级单位的初级领导职务,属于基层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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