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17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向单位申请,至于不给工资的事情只好申请仲裁吧
第2个回答 2010-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第3个回答 2010-09-17
按规定你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到期就可以离职,无论单位是否同意。如果单位因此扣你的工资,不给你办离职手续,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去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你可以直接和单位的人事部门谈一谈,他们应该很清楚劳动法规的。要注意书面通知单位时要留证据,最好是通过快递把辞职报告寄给单位,这样可以证明你确实是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了。
第4个回答 2010-09-17
1、关于“公司不给签辞职信”:
(1)你只要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即可)书面通知后,就可以走人,不用管公司是否签、是否批准。
(2)如果公司同意你辞职、签了辞职信: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不是你主动辞职,你主动辞职的,只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就行了。
(3)保留好你已经提前书面通知的证据,通知到期后就走人,不用再和各级主任较劲了:证据可以是你交辞职信时公司收发给的收条或车间主任等任一级主任开的收条或证明或你与他们交涉时他们承认收到辞职信的录音等,也可以是挂号邮寄时的回执。
2、“如果我不干了,直接走人,工资就别想要了”:
(1)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在主动辞职的情况,还可以索要你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2)工资公司不给: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