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深圳市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应该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需要什么凭证?哪种效果好?二者有什么区别,行政复议是哪个部门进行?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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