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殉葬制度的皇帝

如题所述

明英宗朱祁镇。

明英宗朱祁镇生于1427年,是明宣宗朱瞻基的长子,也是明代宗朱祁钰同父异母的哥哥。从客观上说,明英宗的本性并不坏,只是因为他过于宠信宦官王振,忠臣和奸臣不分,误把奸臣当忠臣,才会在最后导致自己贸然的出征。

在土木堡之变中被俘,沦为了阶下囚,命运也是一波三折。也许是他在过了一年的俘虏生活后,尝遍了人世间的沧桑,所以在他复位之后,做了好多被史家赞为“盛德之事”。

明英宗在政治上虽然有很多不足之处,夺门之变杀于谦是最大的败笔,但是他在晚年任用了李贤等忠臣,听信纳谏,善待百姓,还废除了殉葬制度。明太祖,明仁宗等人在死后,都让许多人陪葬,明英宗认为这样太残忍了,临终前遗诏停止这样的殉葬。之后,历代明朝皇帝都遵循着这个遗诏。

殉葬发展历程

活人殉葬,殷商君王死后就很盛行,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考古工作者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妇好墓有16人殉葬,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尸骸,全部为年青女子。

殷商人殉人祭制度下的牺牲者,其身份有所不同。用作人殉的,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死者的妻妾宠幸及其亲近的奴仆武士;人祭则大都是以战俘为主体的奴隶。羌方是武丁等时期的主要征伐对象,掳获的羌人成为当时奴隶的重要来源。

他们经常与牛羊一起被作为祭祀时的牺牲,而且用羌数超过用牲数。祭祀的范围很广,天神、地示、人鬼,无所不祭,而以祭祀祖先为最常见。砍头的“伐”祭和焚人的“燎”祭是最常用的祭祀方法。此外还有剁碎、血祭、活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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