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三套房贷款政策

如题所述

一、上海第三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第三套房贷款政策如下:
三套房贷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房屋总价的80%。购买的住房面积超过了90平方米,贷款额度最大为房价的70%。
一、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合理确定。
二、个人申请第三套房房屋按揭贷款,要求申请人之前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欠有足够的首付款,有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需区的银行都在执行第三套房房屋按房子的按揭贷款前,先咨询一下当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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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房屋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向贷款银行提交有关材料(首期款已支付证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
3.贷款银行的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借款人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二、上海如何认定三套房贷
1.新的房贷政策一般是以上海房屋数量来认定是,认定的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很大的根本性的
2.现在银行一般会把那些上海有两次购房纪录的相关贷款还清,再买房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3.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上海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4.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
5.夫妻双方,一方婚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
6.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上海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二、公积金新政今日正式实施"首套房"如何认定?

从今日起,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正式开始实施,家庭最高可贷款120万元。

可是许多人仍对“首套房”的概念不太清楚:“是不是从来没用过公积金,第一次用才算首套?”、“之前用过公积金贷款,如果还清了再买还能算公积金的首套房贷吗?”

不少人用过公积金贷款,特别是改善型买家,基本都用过一次甚至多次公积金。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如果是组合贷款的话,则要看所贷银行的认定标准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新政中的“首套住房”没有规定必须是普通住宅,这个和二套房贷新政是不一样的。

此外,公积金贷款新政中提到“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这里的“改善型”三个字不是随便讲讲的,而是有专门概念的。

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的说法“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低于35.1平方米(含35.1平方米)。”也就是说,你现在持有的房子要人均不超过35.1平方米,再买才能算“改善型”,而且再次购买的住房必须是普通住房,才能参照购买首套房的政策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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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下如果之前有商贷未还清能认定为首套...


如果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政策解读:
为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4次会议同意,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内容如下: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本次调整政策自管委会《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发之日起实施。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见附表)

四、上海人首套房认定标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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