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故里居酒店招聘 面试通过了 可是签合同之前 要收取200元的服装费 而且该酒店还没开业 这种情况合理吗

如题所述

我是做人事的,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他们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是违法劳动法的。
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员工入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员工的钱币、证件作为抵押或者入职条件。
但是,服务行业,特别是内地的一些企业,还是按照以前的做法,不合理不守法的做法在收取押金或者服装费用。如果是收取押金,你可以举报。但是如果是收取服装费用,你可以保留好票据,或者是押金条,在你离职或者有劳动纠纷的时候,拿出来作为证据控告他们!只要有证据,你就能取胜!
话说回来,如果这个酒店有人力资源部门,那么,这个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肯定是不合格的,他会给他所服务的企业带来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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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7
不合理
第2个回答  2010-09-18
那会不会是骗子呢?
第3个回答  2010-09-19
站在企业的角度,一点抵押金都没有,那么新招聘的员工可以毫无顾虑的带着服装或者其他资料轻易离开。
这个岗位的异动损失不是200块可以弥补的。
十几年以前的潜规则都是500以上
第4个回答  2010-09-19
是的··我以前北京故里居·干过··那是属实的··到辞工了就退···
第5个回答  2010-10-01
呵呵,是真实的,所以不合理也变得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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