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1-16
书名号连用之间应加顿号,因顿号的作用是句内并列词或词组的停顿,而书名号连用符合这一原则,每一个书名加了书名号即是一个小单元,它的用法就如同“李××、张××、王××”或“7、8、9、10”一样。
第2个回答 2007-01-15
不用加.因为标点符号的作用就是让人明白停顿,书名号已经能起到这个作用.
第3个回答 2007-01-17
不用加,具体原因我也说不好,但是我特意去看了一些文章,类似是都没有顿号,可能书名号已经有停顿语气的功能了。
第4个回答 2007-01-18
书名号只表示那是一个书名,一个特殊名词,并不能代表停顿,所以要加顿号,如果说别人明白这里是个停顿,就不用加的话,那是不对的。那一个人要是文学素养高一点,就是不用标点他也能看懂的,这样就可以不用标点了。用标点符号是一种语法规范,大家都遵守这个规范,才能有利交流。不管人看不看懂,该加的地方就得加,这就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