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怎么办取保要多少钱

如题所述

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标准不是固定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一、被逮捕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也是可以办理取保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检察院批捕以后办取保候审的方式是: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只能择其一。
1、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
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
2、保证金保证:
(1)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3)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所逮捕处理的当事人如果符合提出取保候审条件的,同样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公安机关需要及时的对申请进行相应的审理,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一步的移交至上级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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