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回答的人看完我的实例回答)我们原先的单位拖欠我们十几个工人的经济补偿金不给,后来我们经过劳动仲裁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仍然不付,我们就通过法院查封了公司的几个车间。后来我们发现留在公司的几个工人把封条揭掉进去干活,(里面具体少多少资产我们无法查证),请问这样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责任,最轻得到怎样的惩罚?
这个是不是不管里面的东西是否少了都构成犯罪吗?因为我们只拍到封条被揭开,门打开,人在里面,至于里面东西是否少了,少了多少我们没法举证,因为里面杂七杂八东西太多。
追答不是,法院查封时应该有记录的,法院应该清楚,。
追问没记录吧,查封的时候我也在的,没看见法院的记什么,就拿封条贴上就走了
追答你可以到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处理。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