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首先,您需要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通常,这会在立案大厅进行,法院将审查您的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条件满足,法院将立案。若双方不在同一地区,您需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到对方所在地提出诉讼。提交离婚申请时,您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 书写的离婚起诉书(三份);(2) 户口簿;(3) 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 结婚证。
2. 一旦立案大厅审查通过并准予立案,您将收到立案通知书,并据此缴纳诉讼费(50元)。此时,法院正式受理您的案件。
3. 立案后,案件将转至民事庭进行审理。
4. 民事庭接收案件后,会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出庭应诉。同时,法院也会通知您出庭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世备念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搜困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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