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分两种:
1. 公司没营业:可以直接注销,客户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签以下三份资料:
(1)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
(2)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
(3)签一份注销文件。
2. 如有开始营业:要把此公司的账务等补交清楚,就是等于客要做账,把应交、欠交的税交上去(须向政府提交一份核数报告),或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然后才可申请注销。
(1)要先看帐有没有债务;
(2)传真最近的资产负债表。
注:注销时间6-9个月左右,在公司年审时间到期时还未完成注销程序的,年报的105元HKD仍要交给政府;但商业登记证的费用,如公司在到期年审前2个星期递交注销资料给政府,政府受理的话一般不用交。(注:如公司没有拖欠政府任何税等问题,政府才会受理。如公司有拖欠政府税等资料,都必须先补交完整资料给政府后,等政府办理了补交的事宜,才能再递注销文件给政府。)
公司注销流程
1、注销申请人
公司的董事、公司法定秘书均可以提交申请。
2、提出注销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公司的股东、董事成员均同意注销;
(2)该公司正常进行税务申报,不存在税务遗留问题;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该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3、注销手续
(1)申请人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注销;
(2)1-2个月在公司没有税收问题的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发出《不反对注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3)收到《不反对注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后向香港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处长会将该申请在宪报公布两次,在第一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公司正式注销。
4、注销时间
正常提交后5-7个工作日,公司更新为休止状态,此后税务局3-8个月审核税务结束下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