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典型的法地方自治型(或者说是海洋派)警察体制的国家。设有联邦、州、市、县等公有警察机构,其主要特点就是,由地方政府管理自己的警察事务。由此可见,公有警察建立的顺序依次是市警察——联邦警察——州警察。
除公有警察之处,美国许多地方部门都有自己的警察机构,如校园警察、公园警察等等。美国还有一支庞大的私人警察队伍,其人数和经费与国家警察队伍的人数和经费不相上下,是美国执法力量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
美国警察基本上不分警种,只有内勤与外勤之分,(少数警察局设有交通警察)。因而其工作主要也有两项:一是社会巡逻及对巡逻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这些工作由占警察总数的70%的巡警来负责;二是刑事案件的侦破,由警察局内的侦控组负责。美国的警察不管户口,消防管理也独立于警察之外,职责范围比我国警察小了许多。据97年国际警长协会公布的资料表明,美国现有联邦、州、市、县警察共 ,其中联邦 、州 、市 、县 。美国现有女警7万人,占总数的11、6%。
参考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ec45cd88d0d233d4b14e69d4.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