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农民反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如题所述

因为你所说的很多农民反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只是全国农民的一小部分,毕竟全国农民经过城镇化还是有五六亿在农村,而你所说的很多农民反对是1千万还是5千万,甚至1亿,都只是全国农村人口的少数。可事实上你在村子想找到100人以上农民反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都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长年计生的原因,家庭的人口减少才是常态,农户人口增多的往往是哪些违反计划生育的超生游击队,这些人口本来就不在分配土地的计划之中。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 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生、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办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同意,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同意,村组干部私自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重新审议;村民会议审议同意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村民会议审议不同意的,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收归集体统一管理使用。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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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7
社会不稳定因素,国家有办法解决的.
第2个回答  2019-01-04
问一下你?你是哪个村的?你调查过吗?你在农村待过吗?你是不是光想当然啊?
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