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有什么典故吗?

如题所述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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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5
这最早是生命和义比喻时用到的典故,用鱼比喻生命,熊掌比作义,我们在生命和义面前要像鱼和熊掌之间选择一样。
第2个回答  2019-11-25
这个典故来源于《孟子二章》中的一篇,古人尚且知道这样的道理 我们更应该知道。这个典故来源于《孟子二章》中的一篇,古人尚且知道这样的道理 我们更应该知道。
第3个回答  2019-11-25
这个典故来源于《孟子二章》中的一篇,古人尚且知道这样的道理 我们更应该知道。
第4个回答  2019-11-25
用鱼来引诱熊上钩,熊把鱼吃了,当然你得到熊掌,就得不到鱼了,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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