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预警信号的法规漏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依据本地不同的地方法规。2003年11月3日上海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台风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红色、黑色表示。2005年3月29日实施的《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与两地台风预警信号不同的还有广东和福建等,依据《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台风预警信号分白色、绿色、黄色、红色、黑色。前不久为有效防御和减轻台风“海棠”引发的灾害,福建就发布了最严重级别的黑色预警信号。
中国是世界上受台风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平均每年有7~8个台风正面登陆中国。据统计,中国大陆平均每年因台风及其伴随的狂风暴雨和风暴潮造成灾害的经济损失达246亿,平均每年死亡人数高达570人,而其中7503号强台风深入河南竞造成数万人丧生(事实上此场大灾难是人祸,系水库管理不善和临危处理不当造成)。而在台风来临之前,向人们发布台风警报,让人们提高警惕,早点采取措施是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有效方法之一。
通过发布台风警报,要群众提高警惕,莫过于发布各种类型的预警信号,但中国不统一的预警信号,必定会使预警信号的作用大大减弱。例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在广东含义为;或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89~117千米/小时)。在浙江的含义是,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在上海的含义是,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台风登陆往往会影响几个省市,现由于交通发达,人的流动性加大,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得知这个信号的含义时,到了另一个地方,看到的还是这个颜色,就可能还以为是同样的含义,但实际上这时候台风预警信号的含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采取不当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
统一中国台风预警信号不但必要,也有规章依据。中国气象局于2004年8月16日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台风预警信号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照这一办法,为了方便群众,不给群众造成误会,还是采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把台风预警信号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为好。但中国气象局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发布已有1年了,虽然在2004年下发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确保在明年中国范围有统一的标准”,但还有一些省市采用不同的预警信号,这种法规规章打架的做法,已经影响了群众的生活生产。
统一中国台风以及其他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已经迫在眉睫了。不能等到由此给人民群众带来误解,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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