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义务已经履行,但执行局一直拖着不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撤销怎么办?

我跟小王打官司后,法院判决我应该给小王支付2万圆,两个月后,我未经法院监督的情况下把2万圆以及利息转账给了小王,但小王一直未去法院结案,导致我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次联系小王他都推脱自己没空,后来就不再接听我的电话),长期不能撤销。
我三次去法院递交了银行的转账凭证,并按照法院要求缴清了执行费用,但法院以转账未经过法院监管为由不给我撤销失信人名单;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
1. 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是否有官方的正式的流程(我去法院递交了三次材料均未收到法院的回执);
2. 法院的执行局未跟我联系就把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法律依据;
3. 如果小王一直不出现,法院执行局是否有义务去核实我提供的证据是否属实从而撤销我的失信人名单;
4. 法院既不联系小王,也不尝试去核实我是否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是不是属于法院不作为,如何进行投诉,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谢谢!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执行法官,也可以拨打12368进行投诉!追答

当然你这个情况,你自己也是有责任的,你就给他换完钱的时候,必须要让他给你写个东西,按上手指印哈,因为你的现有证据,并不能够你给他的钱和利息就是偿还的法院生效的判决和执行文书所要求你履行的法律义务,所以你的执行法官把你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客观的讲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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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3
有点复杂,处理起来应该很困难吧追问

谁有好办法能告诉我一下吗

没有人知道吗,政府办事没有流程可遵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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