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逾期逗留不超过三十天者,一日罚款500。
2、一年内作出相同违反行为者,不得以缴款方式促使逾期逗留合规。
3、未按以上两点逾期逗留者,视为非法移民,两年内不得提出居留许可,延长逗留许可或外地劳工逗留许可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持用的出入境证件不得涂改、转让、损毁、伪造、变造,否则视为非法。例如上面这位读者提到的缝合护照之举,严格来说,就属于变造护照,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您持用以上所说的“问题护照”入境,就会遇到麻烦,出境时,您将被阻止出境;入境时,边检人员需要重新核实您的身份,另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对行为予以罚款、警告等处罚。
案例如下:
1、澳门行政会昨日完成讨论《修改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发言人梁庆庭指出,政府2009年曾将逾期逗留的罚款金额提高至每天200元,并引入累犯制度,一度大幅减少相关违规行为。
但近年逾期逗留再有上升趋势,2011年至2013年平均每年增加5000多人逾期逗留,故当局建议再次提高罚则。
2、根据澳门官方数据统计,逾期逗留人员多数来自内地,发言人梁庆庭指出,由于逾期逗留并未涉及犯罪,在实际操作中不会调查其逗留的原因,因此无法确定逾期逗留者的目的,同时,加重处罚力度是从城市管理角度出发,有必要作出进一步措施,控制逾期逗留人数。
参考资料:凤凰网-逾期逗留澳门 一日罚500元